登云学院教室租赁管理办法
生效日期:2012年2月19日
修订日期:2013年4月28日
第一章 租用教室:
第一条 学院假日(非上课)期间,学院硬件设施等租赁权责在总务处。
第二条 寒、暑假、周六、周日在校内举办非学校计划班,经总务处分管院领导批准,按教室收费标准缴款后,可租用教室。
第三条 各单位、院系开办的非学校教学计划培训班,经分管院校领导批准,得按教室收费标准缴款后租用教室。
第四条 需租用教室的单位或个人,须提前两周将办班批复文件、课表、教室使用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。教务处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,统筹安排。总务处根据教务处的统筹安排意见,办理租用教室的相关手续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处批准,不得私自使用教室办班,若发现违犯此规定者,按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及具体情节,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。
第五条 根据租用教室种类及数量,租用单位到登云学院总务处填制租用教室申请表后至财务缴款。租用单位缴款后,由总务负责向物业公司、保卫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及人员发放工作联系函。
第六条 总务处批准教室租赁申请后,由会计人员开立联络单通知保卫处有关培训活动的单位、培训性质与人数,并联系学生食堂增加供餐数量,确保校内所有人员用餐质量。
第七条 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、邪教宣传、虚假广告、传销等活动。禁止假借课外活动之名,实际从事营利活动,偷漏缴费,一经发现,按应缴金额双倍罚款,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第二章 收費標準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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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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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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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价格(天/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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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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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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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單位/培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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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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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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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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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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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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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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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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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(语音)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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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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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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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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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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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梯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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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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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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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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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體&空調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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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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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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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报告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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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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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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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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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體&空調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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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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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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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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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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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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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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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體&空調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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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教室设施管理
第一条 教室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或搬出教室。
第二条 使用完毕后由管理员对教室内所有设施进行清查,发现教室内设施丢 失、损坏,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索赔或罚款和作相应的处理。